谁曾想,早在1997年已经民间出现了“反二奶联盟”,该联盟的创始人是人称“二奶杀手”的张玉芬,

  该联盟的战绩包括但不仅限于帮助受害的妇女暴打小三,当众撕毁小三高档衣服,将小三的衣服拿到高速路口烧毁。

  张玉芬在全国都有名气,每天都会接到无数的电话,同时张玉芬的名字足够让许多出轨的男人闻风丧胆。

  张玉芬至今接近70岁,与前夫工作地点都在北京,张玉芬上班,前夫在部队当兵,两人算是自由恋爱到结婚,在当年那个年代实属难得。

  家中的儿子透露道,在妈妈出差的时间中,爸爸经常在晚上带着一位阿姨回家,每次都是到很晚才离开,爸爸还让自己不要告诉妈妈。

  张玉芬准备和前夫离婚,谁知,丈夫偷拿着自己辛辛苦苦攒的一万元,甚至变卖家中的家电和小三私奔了。

  张玉芬不甘心,多次寻求妇联的帮助,甚至找了私家侦探,但是还是得不到解决,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证据,要让那个小三和前夫付出代价。

  她成为“二奶杀手”的第一步就是找到前夫和小三重婚的证据,到两人的住所蹲点、录像,采集证人证言,前夫和小三也让张玉芬以充足的证据重新告上法庭,法院也给出了公正的判决,两人双双入狱。

  年近50的张玉芬将丈夫送入狱后,每天受人嘲笑,甚至向她吐唾沫,每天都充斥着侮辱感。看着自己身边人也经常遭受着丈夫出轨,小三挑衅的痛苦,于是决心要让这些小三付出代价。

  起初,张玉芬仅是帮助身边人收集证据,暴揍小三,慢慢地联系她的人越来越多,求助者也变成了联盟中的主力军,便成立了“反二奶联盟”,初创团队成员共9人。

  反二奶联盟中的“工作”不仅是帮助受害妇女走出阴影,还要把小三暴揍一顿,这也算是为求助者出一口气,同时也是为了自己。

  张玉芬知道闯入室内打人是违法的,会选择小三自己出门时,在她的指挥下,联盟中的人跑向前,有抓头发的,有用脚踹的,有撕衣服的,把脱光的小三抬到马路边上,将衣服在高速路口焚烧。

  张玉芬在界内名声大震以及联盟的不断壮大,很快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一次当街打小三中,联盟中的许多人被警察抓获,张玉芬被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

  她在前夫出轨后,一直秉持着所有的关系都是利益关系的理念,包括亲情,她说道:“如果有亲情就不会家庭破裂。”

  曾经帮助她报道的一名记者,也曾经劝说她可以停止这种暴力行为,做事低调一点,希望她能回归到正常的生活。

  在2003年,张玉芬成立了新机构--情感驿站月亮湾,是为了帮助受害妇女重新享受自己的生活,整治那些不知廉耻的小三。

  在纪录片的镜头前,张玉芬给记者展示了40多本都是记录着求助者的联系方式,同时还有几部DVD以及录音机,至今还能回放当年的录音。

  张玉芬在记者镜头的面前谈到:“婚姻中幸福的没几对,大都是不幸福的,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或者癌症的。”

  她笑称道自己的40岁儿子还没有成婚,不少网友猜测,会不会是因为张玉芬,可能看过太多家庭的不幸导致对家庭的失望,但是儿子说到和自己的母亲相处久了也不想结婚,不希望自己的家庭出现第三者,不结婚也就不会出现家庭的不幸。

  不结婚似乎是传统社会对待人的枷锁,但是反过来想想,不结婚也是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对后代负责,不需要感受到家庭的悲哀,不需要把下一代人的伞撕烂。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婚罪的关键证据在于是否构成事实婚姻,而事实婚姻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属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邻居的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前夫与小三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当然,如果邻居不愿意作证,可以申请司法部门救助。

  重婚在婚姻法中属于重大错误情节,可以在离婚中提出依据《民法典》规定有重大过错行为的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子女的抚养权不在优先考虑的范围。